工作制度
2016-04-21 14:18:19
社区党支部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支部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年度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